一是大力推进海上风电建设。积极推进嵊泗2#、嵊泗5#、嵊泗6#、象山1#、苍南1#、苍南4#等已核准项目的开发建设,适时开展一批项目前期核准工作,加快海上风电规划修编,积极争取新增海上风电项目入规,逐步探索利用宁波和温州外侧专属经济区建设海上风电,实现我省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十四五”期间,全省海上风电力争新增装机容量450万千瓦以上,累计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以上。
是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充分利用我省沿海沿江滩涂、工业园区和火电厂区空地等区域,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同时试点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研究点对点电源直供模式。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贯彻国家“千乡万村驭风计划”。启动老旧风电场技术改造升级。遵循企业自愿原则,鼓励业主单位通过技改、置换等方式,重点开展单机容量小于1.5兆瓦的风电机组技改升级,促进风电产业提质增效和循环发展
三是探索海上风电基地发展新模式。通过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实现全产业链协同发展,重点在宁波、温州、舟山等开发规模相对集中的区域,打造海上风电+海洋能+储能+制氢+海洋牧场+陆上产业基地的示范项目,带动我省海上风电产业发展。结合海上风电开发,探索海上风电制氢、深远海碳封存、海上能源岛等新技术、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