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8 10:12:59 计划处
川科计〔2012〕8号
各市(州)、扩权县(市)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做好四川省2012年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科技计划工作要求,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共同编制了2012年技术创新工程专项和技术市场与成果交易专项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予以发布,并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
1、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申报人、申报单位登录 “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网址: http://125.71.214.76/),根据《申报须知》进行身份注册,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2、申报个人填报
项目申报人登录 “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凭用户名和密码从“申报人入口”进入申报系统,根据指南提出的项目类别,按照提示,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申报书。
3、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从“申报单位入口”登录,进行项目申报的电子审批。申报单位认真审核申报人提交的《项目申报书》纸质文本,确认与网上申报系统中的电子文档一致,签署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确认申报单位名称与公章必须一致,将申报书报送归口部门(相关省级部门、市(州)或扩权县(市)科技局)。
4、归口部门汇总、审核、报送科技厅
归口部门进行申报项目的汇总、审核(其中地方项目由科技局、财政局共同审核盖章),在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完成网上电子审批,并将项目汇总表(盖章)和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1份)统一报送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二、申项项目类别 1、支撑计划之技术创新工程专项:填报“四川省产学研创新联盟合作项目申报书”;
2、支撑计划之技术市场及成果交易计划:填报“技术市场及成果交易计划申报书”;
3、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
三、申报要求
1、每个申报人限申报当年的科技计划项目1项。目前承担有省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申报人不得申报当年的科技项目。
2、项目申报人须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
四、申报时限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4月13日。4月13日为各归口部门报送表和申报书最后期限。
五、材料报送地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学道街39号 四川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邮编:610016
联系人及电话:
省科技厅联系人及电话:林丹 028-86669425
张莉 028-86711191
技术支持热线:028-68187980 86726087
附件:1
四川省2012年技术创新工程 专项申报指南
一、支持范围
围绕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四川省试点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支持“7+3”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创新型企业,实施产学研结合,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整合科技资源,提升创新能力,促进成果转化。
主要用于:
1、共性技术的联合攻关;
2、产业技术系统工程设计;
3、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应用和共享;
4、行业技术标准的研究与制定;
5、创新型企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利用创新服务平台,开展中试、检验、试验、测试等使用经费的补助。
6、列入国家部委和省级相关部门以及产学研合作开展研发项目配套。
7、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四川省试点示范创建活动市县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二、申报范围
1、省内高校、院所和企业牵头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2、经认定的省级及省级以上创新型示范、试点和培育企业;
3、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四川省试点示范创建活动市县。
三、申报材料
1、四川省产学研创新联盟合作项目申报书。
2、实施中的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需提供立项合同或证明文件;实施中的产学研合作研发项目,需提供董事会或总经理会议立项文件,以及加盖协作单位章的具体任务分工方案、经费分配方案。 3、未在省科技厅备案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需提交联盟协议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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