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企金便字〔2011〕41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中心对2011年拟初次申请引导基金项目的创业投资机构是否具备相关的申报条件进行了资格审核,确定了24家创业投资机构符合引导基金项目申报条件,其中创业投资企业14家,创业投资管理企业8家,具有投资功能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2家。现将24家创业投资机构名单予以公布(附件),并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请上述创业投资机构登陆引导基金项目申报网站(http://gvc.innofund.gov.cn)完成注册信息的填报,咨询电话010-63923565,63923564。
上述24家创业投资机构连同2010年底前已取得引导基金项目申请资格的创业投资机构,可以申报2011年引导基金项目,具体申报事宜见《科技部、财政部关于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通知》和《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须知》。